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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公告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1、驾驶员3名:取得B照以上驾驶证

2、医师3名: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3、护士1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242号,南京市红十字医院6号楼6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8664143084478503

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公章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

③、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出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四、面试

面试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人事科组织考察。

六、聘用

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首次就业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取得资质或职称证书后,办理转正定级。

 

咨询电话:025-8664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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