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前身是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南京市分会诊疗所,成立于1946年。通过国际红十字会援助和会员捐赠,无偿提供医疗服务,成为当时南京唯一面向广大平民的免费医疗机构,年门诊量仅次于当时的中央医院,名列全市第二。
70年来,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始终恪守“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初衷不改,矢志不移!
2017年6月13日上午,由国家卫计委、省、市卫计委相关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来到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对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卫生服务救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秦淮区卫计局陈玲副局长、红十字医院张革院长、厉叶青副院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督查。
会上,国家卫计委领导对此行的目的和督查内容进行了简要概述。陈玲副局长代表秦淮区卫计局及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对各级领导来院 督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厉叶青副院长从医院基本概况、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与不足、下一步工作目标等四方面对医院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卫生服务救治工作进行汇报。
会后,督查组兵分两路,一部分专家在张革院长的带领下,饶有兴致的参观红十字医院院史馆,进一步了解医院红十字历史。专家们高度赞扬红十字医院始终恪守 “服务社会、博爱人群”的宗旨,努力践行 “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另一部分专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收治流浪乞讨人员的重点科室进行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对医院在此项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表示充分的肯定,同时,就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专家们也纷纷给出了指导性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早在2008年,时任中国红十字总会会长彭珮云来院视察时,称赞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是“走在时代前列的、最有博爱精神的公立性医院。”作为全国惠民医院,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困难人群的医疗服务救治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使救治工作日益规范化,救助能力日益提高,主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红十字的形象和尊严。